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迅速組織開展2015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粵建質函〔2015〕698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近期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精神和2015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暨上半年防范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的部署,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有關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預防和減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我廳決定從發文之日起至6月底組織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廣泛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進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推動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切實解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有力打擊工程建設中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檢查的范圍和重點
全省范圍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是大中型公共建筑、工業建筑、房地產開發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鄉鎮、城鄉結合部、開發園(區)、工業園(區)的建設工程;城市的軌道交通、隧道、橋梁、管線敷設安裝等大中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單位自查和對建設單位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資料,以及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2.合同約定工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壓縮合理工期、盲目要求趕工的現象。
3.新開工、復工或在建的工程項目是否已辦理了施工許可手續。
4.建設單位是否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規定。
(二)施工單位自查和對施工單位檢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非法違法施工作業行為:是否存在無資質或超資質承攬工程的行為;是否存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持失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施工活動的行為;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建筑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等行為;是否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資格證上崗作業的行為;是否存在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
2.檢查企業對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企業有沒有組織開展過季度安全檢查,企業有沒有開展春節后復工的安全檢查,企業負責人是否親自帶隊檢查。
3.檢查項目管理人員到位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項目管理班子,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專業管理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和履職到位。
4.檢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狀況:是否加強對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層外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運行和拆除作業的安全管理,并作為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的重點內容;是否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條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論證、審批、實施、驗收等各環節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和消防安全狀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是否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是否存在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現象;在危險部位是否設立安全警示標志;洞口、臨邊等部位的安全防護設置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工地消防設施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實,板房是否使用防火板材等。
6.檢查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情況:是否建立并執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按規定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并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是否存在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就上崗作業的行為;是否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7.檢查安全管理問題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對檢查發現嚴重的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是否建立臺賬并及時跟蹤整改落實;企業是否組織檢查組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復查;對存在具有普遍性或屢禁不止的管理問題、重大安全隱患,企業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是否通過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來解決。
(三)監理單位自查和對監理單位檢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機構的設置和監理規劃及實施情況:項目監理部是否按照工程規模、施工特點設置項目監理班子,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到位,且在崗履職狀況良好;是否結合工程實際編制含有施工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且執行到位;
2.檢查相關方案的審批執行情況:項目監理部是否按規定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嚴格的審查,對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是否依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是否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進行審查。
3.檢查隱患的整改情況: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是否已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站以及本單位項目監理部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是否已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4.檢查嚴重情況的報告情況: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情況較為嚴重的,是否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及時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自查督查安排
(一)安全責任主體單位自查自糾。5月20日前,由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對本單位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進行自查,及時糾正非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消除各類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督查。6月上旬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至少開展一次督查;6月中下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全省各地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在全省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開展上半年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本部門、本單位上半年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扎實指導和推進本地區工作的開展,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所監督的工程項目的相關單位了解有關工作要求。施工、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開展上半年全省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高度重視,親自部署,有效推進本企業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開展。
(二)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大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堅持“零容忍”、“嚴執法”,對排查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嚴重安全隱患問題,要深入查清原因,認真落實整改,不能放過每一個隱患和薄弱環節;對存在影響安全生產的非法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隱患嚴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立即停工整頓;對一些施工企業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不能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的,甚至在大檢查期間發生施工傷亡事故的,應報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做好上半年安全大檢查情況的報送工作。一是認真總結并報送大檢查開展情況。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將地區開展上半年大檢查的工作總結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郵箱:aqglc@126.com)。二是建立各地區安全大檢查督查工作檔案。各地要建立本部門開展大檢查督查工作檔案。開展大檢查督查工作檔案的主要內容是:本部門開展上半年大檢查工作的組織部署、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檢查督查工作開展、對督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的整改和查處、對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不力的地區和企業進行重點督辦以及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和政策措施等的情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大檢查督查工作檔案納入省對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大檢查工作的督查內容。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10日